轉知研發處本校113年度「學生參加國際性學術研討會獎勵計畫」
一、獎勵對象:
(一) 凡本校在學之博、碩士研究生,以本校名義參加國際性學術研討會,得提出申請,每人每年僅得申請一次。
(二) 參加之國際性學術研討會係指與會學者須來自三個以上不同的國家(不含大陸 港澳),並由申請者提供相關證明。
二、獎勵類別及金額:
(一) 國內舉辦之國際研討會:僅限以英文口頭發表者,每件最高獎勵新臺幣參仟元 整。
(二) 國外舉辦之國際研討會(以實際出國參加者):
1.以英文口頭發表者,每件最高獎勵新臺幣壹萬元整。
2.以英文海報發表者,每件最高獎勵新臺幣陸仟元整。
3. 共同參與論文研究,經指導教授推薦僅參與研討會但未發表者,每件最高 獎勵新臺幣參仟元整,同一研討會每位教師至多推薦三人。
三、申請方式:
(一) 申請人於研討會結束日起一個月內,填妥申請表(附件一)後列印並繳交相關證 明文件。
(二) 經研發處審核後,陳請校長核定。
(三) 由系所檢附核可之申請表並填具印領清冊,送後續獎勵金核發事宜。
四、本計畫僅供本校在學之博、碩士研究生申請,且同一篇發表之論文不可重複申請 本校其他計畫獎勵(院系所自籌獎助學金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