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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勤益科技大學 行銷與流通管理系

轉知學務處有關「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模範生選拔原則」1份

選拔注意事項

(一)各校選拔模範學生建議符合下列條件 :

公私立大專院校及高級中等學校模範生 :前一學年度學業平均成績80分以上且體育成績70分以上。

(二)各校遴選模範學生名額規定如下 :

大專院校(含進修學院),每系之最高年級1名。

表揚方式:

(一)以市長名義公開表揚,以資鼓勵。

(二)學校應將各模範生照片及詳細事蹟在校內公佈,並利用相關集會公開表揚。

詳如附件,敬請參閱。

如同學有意申請,請務必於112年3月15日(三)前,經老師推薦簽名後送系辦公室彙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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