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少華先生獎學金申請案
轉知有關財團法人張明王國秀文教基金會代辦112年度「錢少華先生獎學金」申請案
申請資格:
一、四名(各院1名)
應屆畢業生完成雙主修學位、完成輔修學位或完成跨領域學程 為基本條件,獲獎先以完成前述三項條件之先後順序為第一優先;當上述條件皆相同時,則以完成學位或學程之件數最多為第二優先;最後再以完成學位或學程之件數總修習學分數之平均成績最高者為第三優先。
二、一名(不限科系)
凡應屆畢業生(不含延畢生),且歷年合計在本校服務學習總時數最高者。
如要申請112年度「錢少華先生獎學金」申請案,請備妥文件於112年4月27日前送至系辦公室核章。
詳如附件,敬請參閱。